店员发朋友圈吐槽客户不讲理 成都消费者一怒要求退货

2016-03-31 09:22:26 | 成都热线 | www.cdrx.net

律师:

朋友圈发布信息应受到约束

“现在的朋友圈已经变成了公共空间。”四川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表示,朋友圈从字面上来说,应该是朋友之间相互分享,从这个意义上说属于私人领域。但是现在很多人的朋友圈不断扩大,朋友圈的构成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很多时候刚见面的两人都会互加朋友圈。胡教授说,基于现在朋友圈的性质,使用朋友圈除了要遵循社交礼仪之外,更要遵守公共场合的规则与秩序,每一个人在朋友圈发信息,是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和受到一些约束的。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也认为,朋友圈有一定私密性,又具有公开性。一些涉及到隐私等的关键信息,不适合在朋友圈发布。石小姐发的微信朋友圈信息,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如果能够让大众推断出是谁,就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无法推断出是谁,则不构成侵权。

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川同样表示,判断关键在于,大众能否从朋友圈信息中推断出是谁。朋友圈虽然字面上属于私密的圈子,但还是应该受到约束。 

本文共3页 123
[相关:朋友圈]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康耕豪] [编辑:成都热线 ]
延伸阅读
更多新闻
  • 热烈祝贺遂宁银行成都分行开业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
  • 热烈祝贺德阳银行更名长城华西银行
  • 热烈祝贺富邦华一银行入驻成都 富邦华一银行成都分行地址: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成都热线官方微信号cdrxnet
成都新闻热线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3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798号-1
西南网络 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