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以服务保障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总揽 更加主动融入成都发展大局
出台37条服务意见 建成司法智库数据中心
2016年10月,成都中院制定了《立足法院职能为成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营造一流司法环境的意见》,提出37项具体措施。此外,成都中院积极参与构建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利用法治“富矿”优势,建设“成都司法智库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围绕成都市重大项目实施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体系化、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当好法治参谋助手。营造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呼应的一流司法环境。
发布“产权保护风险提示” 为企业贴上“护身符”
为了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成都落地生根,2016年12月,成都中院向社会发布了成都中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依法保护产权 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八十项提示》。
成都中院表示,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帮助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有效防范经营法律风险,让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和有更多的获得感,他们根据去年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小企业座谈会了解的情况,以及《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搜集到的问题,结合长期以来特别是2015年以来法院审理的21068件产权纠纷案件中反映出的各类情况,对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围绕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和提示,发布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产权 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八十项提示》。
如果说《实施意见》是从规范成都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角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那么《八十项提示》就是发挥法院司法实践优势,利用案件信息“富矿”推进“诉源治理”,在纠纷源头从企业治理层面避免和减少产权纠纷,提升产权保护精准度。该“风险提示”被称为成都企业产权保护的“护身符”。
王晓燕 许国强 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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