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试点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等个人一般项目小额经营可不办理执照
11日,成都高新区隆重召开个体小额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启动《高新区个体小额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工作,宣布从 2012年7月14日起,在试点社区从事一般项目小额经营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可到所在社区备案领取《小额经营辅导证》。
据悉,第一批试点社区为桂溪街办永安社区、石羊街办新南社区、中和街办新民社区。会上向各街办发放了《高新区个体小额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学习资料、《个体小额经营备案管理台帐》,试点社区还领取了《个体小额经营备案表》、《个体小额经营辅导证》等文书。
《办法》明确的小额经营是指:从事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商品经营、生产加工或者营利性服务,其经营额或经营所得未达到纳税起征点,或者可以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个人所得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经营活动。小额经营一般不以经营者名称刻制公章、招揽业务、开设银行账户、领用和出具发票、融资、贷款、结算等。
《办法》对一般项目小额经营进行了列举,包括: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农副产品代销、代购、零售,缝纫、洗衣、修理、保洁、保健等居民服务,咨询、设计、软件开发、无需许可的居间业务,家务托管等劳务服务,自加工物品、自制工艺品、艺术创作品、非文物收藏品出让等物品出售,现做现卖工艺品、装饰品和其它小物件,其它消费者乐于接受的一般经营项目等。
《办法》明确的备案管理方法简单实用,经营者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和本人照片,填写一份《个体小额经营备案表》,说明经营地点、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等,经社区管理人员核实确认后,即可发给标明上述内容的《小额经营辅导证》,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社区及时把备案情况抄告辖区工商所和高新区有关部门。有一个细节是:《辅导证》背面印制了《成都高新区个体小额经营基本规范(摘要)》,需要经营者签名确认;《备案表》背面留有“个体小额经营辅导管理情况记录”空白页,社区管理人员可按年度记录对该经营者的复核、指导、检查、培训、考核、奖励、投诉处理、处罚等情况。
028-86612222
028-86969110 9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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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888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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