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行政审批局试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一章办理”173项审批
“在组建之初,我们实地考察了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借鉴了他们的经验和管理模式,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形成机制体制。”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王毅告诉记者,内部实行清单制管理,从办理人员接待群众的服务用语开始,到办理流程每个环节的操作,都进行了规范。
一是 “权力清单”,按照《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要求,该县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公开全县行政许可权力范围和运行“流程图”,划定行政许可审批界限,全面推行权力目录管理。
二是“程序清单”。按照“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目标,该县建立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清单”,实行外部“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表”“图表合一”,做到办事流程、办事信息“一表清”,使企业办事时“一目了然”。
三是“责任清单”。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一致”原则,结合已公布的审批事项和权力清单,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法定职责、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落实责任承担者,确保责罚措施具体化、严格化,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明白。
四是“服务清单”。通过公开招标,建立行政审批涉及的17类149家中介机构“服务清单库”。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环节,配套引入中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新津县还瞄准审批的重要环节踏勘工作进行重点改革和关键突破,创新提出了“专业现场踏勘”新方法。具体做法是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使用统一现场踏勘登记表,做到现场踏勘工作有原则、有流程、有要求、有职责;把现场踏勘分为“分类踏勘”“联合踏勘”“标准踏勘”“错时踏勘”,确保行政审批及时、专业、规范和高效运作;组建了82人的跨部门、跨行业现场踏勘队伍,根据行业组成“投资立项、规划建设、城管交通、食品餐饮”等7个专业小组,实施现场联合专业踏勘,以此有效解决了目前普遍存在的踏勘“散、乱、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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