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土地新规:商住混合用地建设应“先产业后住宅”
最后,坚决查处闲置土地。国土部门要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因土地受让人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依法不得为其设定土地抵押等他项权利登记,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处置;因非土地受让人原因造成闲置的,拟制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处置。
土地供后 正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要追究责任
《意见》要求,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规划部门负责监督土地受让人执行宗地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的情况;建设部门负责监督土地受让人执行宗地建设条件的情况;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土地受让人执行产业准入条件的情况;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监督土地受让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的情况。
同时,严肃工作责任追究。因规划条件、建设条件、产业准入条件等执行和监管不到位产生的信访、法律、经济等问题,由提出条件的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土地]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文强]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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