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同情胡继曾、海伦夫妇
再接着说成都胡继曾娶洋妻,惹出外交纠纷一事。
胡继曾在英期间结识英国女子海伦,婚后回川。胡氏本有妻室,婚前曾告知海伦,海伦并不介意。1911年初,侨居成都的英国女人莱丽沙写信向英国驻四川总领事陶乐尔告状,说胡继曾在四川已娶有中国妻子,按英国法律男人不能正式娶两个老婆。莱丽沙主张,为维护英国妇女和法律的尊严,请总领事与清政府交涉:第一要判胡继曾犯重婚罪;第二要判胡继曾、海伦离婚,安排海伦回英国。
英领事陶乐尔接到来信,致函四川护理总眢王人文:“胡某有妻再娶,应将其按法律治罪。”
王人文问四川洋务总局总办李开江:胡继曾蒙骗洋妇么?李开江答:卑职专门去问过胡继曾和其洋妇。胡继曾说,在英国结识海伦时就告知在成都已有妻室,乃是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自己并不情愿。洋妇海伦也对卑职讲,她曾对胡继曾说过,她深爱胡继曾,并不介意胡在中国已经娶妻。
王人文对李开江说:洋人既以法律为题,你不妨以中西法律各异答之。李开江回答:胡继曾对卑职说,他是胡家两房(即父亲和伯父)唯一独子,就是不讨此洋妻,长辈为延续两房的香火,也要为其再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