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暑袜街上现存最早的房契,记录道光十四年(1834年),袁陈氏因丈夫死了缺钱用,把两间铺面以580两银子卖给王同兴。清代道光年间粮价每石(以300斤算)仅一两左右,580两可买大米17万斤。我从《新津县志》卷八查到,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福建漳州知府的童宗颜,以600两银子买下新津县长乐乡水田25.5亩,每年收租谷31石。
说明成都大毁灭170多年后,又发展为商贸大都市,所以商铺价格步步走高。当时有许多人投资铺面,坐收租金,一张咸丰五年签订的契约显示,尤颐山以纹银1000两,买下盐市口坐西向东的4间瓦铺房,租给方乾盛、龙泰号两家经营。一份光绪九年(1883年)的房契上,总府路的两间铺面卖了1100两。当时技术性工匠(木匠、裁缝等)月收入不到2两,工作50年也挣不到这么多银子。
成都收藏的清代前、中期房契数量少,清末至民国的房契数量大增;房产交易涉及民房、会馆、教会、学校、寺庙、企业、军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