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又称茶铺、茶楼、茶园,消费低廉,社会功能丰富,是成都人主要的休闲社交场所。写茶馆的文章不少,但谈到清末成都茶馆,少为人知的东西仍很多。
高桌子 高板凳
清末成都人称茶馆为茶铺,正式的名称则是茶社。
今人谈到清末成都及四川茶馆,多描述为:传统茶具都是“三件头”:茶盖、茶碗、茶船子(茶托),合称盖碗茶,坐的竹椅有靠背和扶手……这些描述其实不准确。
清末成都的茶社,是最大众化、平民化的休闲聚会场所。当时的华阳县令周询记载:“‘茶社’无街无之,然俱当街设桌,每桌四方各置板凳一,无雅座、无楼房,且无‘倚凳’(即靠背椅子),故官绅中无入饮者。”“碗皆有盖,惟碗底少有托船。”
所以,清末茶社以方桌、长板凳、无茶托的茶碗为主。当时有在茶社评理、“吃讲茶”判公道的习俗,因此有句民谚很流行:“高桌子,高板凳,说得脱,走得脱!”
街头空坝、祠堂会馆、佛寺道观……处处都挂有写着“河水香茶”的布幌子或红纱灯笼,成为城内独特风景。
1909年《四川官报》统计:省城成都有街巷516条,有茶社518家。周询说“无街无之”,此言不虚。当时警察局规定:茶社不准沿街乱摆桌子占道经营,必须“每铺皆用栏干”界定营业范围。据此,“警署发有规则”(营业执照)的正规“茶社”为454家。